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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航油集團南方置業(yè)有限公司舊白云機場老油庫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報告公示

2021/8/19 19:00:00來源:貝源檢測發(fā)布者:貝源檢測

詳細介紹

中國航油集團南方置業(yè)有限公司舊白云機場老油庫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報告公示

土地使用權人: 中國航油集團南方置業(yè)有限公司

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: 廣東貝源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

廣東工業(yè)大學

2021年5月

摘 要

一、地塊基本情況

地塊名稱:舊白云機場老油庫地塊

占地面積:51277.77m2

地理位置:廣州市白云區(qū)大金鐘路白云山西麓

土地使用權人:中國航油集團南方置業(yè)有限公司

地塊土地利用現狀:原油庫油罐、管線等設施均已拆除,原油罐、消防水池和污水處理站區(qū)域租給廣東景南駕校用作訓練場地使用、原消防泵房區(qū)域租給白云出租汽車集團第一分公司辦公使用、原油品裝卸區(qū)租給物流公司作為物流中轉站使用,其余區(qū)域作為電動汽車充電樁及車輛停車場。

未來規(guī)劃:社會停車場用地(S42),為GB36600-2018規(guī)定的第二類用地。

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:廣東貝源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

調查緣由: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污染地塊土壤環(huán)境管理辦法(試行)》等相關文件規(guī)定與要求,舊白云機場老油庫地塊從事過危險化學品(航空煤油)儲存,現擬收回土地使用權,需要開展場地環(huán)境調查。

二、第一階段調查

第一階段調查工作開展時間為2020年5月至2020年6月期間。根據調查情況,地塊此前作為航空煤油儲存油庫,主要使用歷史分為五個階段:農林用地初始階段(~1965年)、一期工程儲油油庫階段(1965年~1996年)、二期工程儲油油庫階段(1996年~2004年)、閑置階段(2004年~2016年)、拆除后現狀(2016年~至今)。

(1)農林用地初始階段(~1965年):目標地塊在1965年以前主要為白云山原始山林植物生長,地塊內部局部已經開墾為農田;

(2)一期工程儲油油庫階段(1965年~1996年):1965年~1981年作為空軍部隊用地,目標地塊自1965年建設成以來,一直作為油庫儲存航空煤油,建有10個500m3的立式地上覆土罐以及其地下埋深1~2米的地下輸油管道,同時建有的配套設施或建筑有消防水池、舊消防泵房、舊裝卸臺、油泵房以及相關辦公樓等,1981年地塊劃歸到民航局管轄,期間繼續(xù)沿用油庫原設施;

(3)二期工程儲油油庫階段(1996年~2004年):1996年對油庫進行二期改造擴容,于1996年拆除了原立式地上覆土罐及其配套管線,改造擴容期間,對地塊進行開挖、回填,不征地的原則上新建有2個20000m3的立式儲罐、3個各3000m3的立式儲罐油罐以及其配套的地上架空管線等,并建有防滲和圍堰等措施,二期改造完成后作為航空煤油油庫使用至2004年;

(4)閑置階段(2004年~2016年):2004年~2016年因舊白云機場搬遷,老油庫停用并閑置,設施保留;2016年地塊拆除了儲罐區(qū)儲罐及其配套管線、污水處理站、裝卸臺、油泵區(qū)、消防設施等設施,地塊由土儲單位收儲;

(5)拆除后現狀(2016年~至今):2016年至今,地塊閑置,作為駕校訓練場、快遞物流中轉站等。

根據相鄰地塊土地利用歷史沿革,目標地塊周邊主要以居住、白云山風景名勝區(qū)為主,無大型工業(yè)污染源,周邊相鄰地塊污染影響主要以西北側一些小型汽車維修廠、北面的軍事儲備油庫。地塊北邊圍墻外為軍事儲備油庫,與目標地塊歷史上的油庫相似,儲存的油品均為航空煤油,其儲罐為5000m3的地上罐,至今未發(fā)生過油品泄漏事故,未對目標地塊產生其他可見的污染影響。

根據污染識別結果,調查地塊內重點關注區(qū)域為一期工程的油罐區(qū)與其配套輸油管線沿途、舊隔油池、舊油泵房、舊消防泵房,以及二期改造工程后的油罐區(qū)圍堰內、輸油管線及其沿途、油泵房、裝卸臺、總變配電房、污水處理站區(qū)域、以及地塊北側道路區(qū)域。需關注的污染物主要為航空煤油相關的污染物,包括石油烴(C6-C9)、石油烴(C10-C40)、2-甲基萘、萘、甲苯、苯、二甲苯、三甲苯、丁苯、丙苯、多環(huán)芳烴類、以及變電房帶來的其他可能污染物——多氯聯(lián)苯類。

三、初步采樣調查

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初步采樣時間為2020年9月25日~9月29日及2020年12月3日-2020年12月6日,共布設土壤監(jiān)測點位46個,采樣深度為5m~14m,共采集土壤樣品247組。布設土壤監(jiān)測背景點位3個,其中2個為表層土壤點位、1個為深層土壤點位,共采集背景土壤樣品7個。

檢測項目包括pH、干物質、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中要求的45項基本項目、三甲基苯(1,2,4-三甲基苯、1,3,5-三甲基苯)、丁苯(正丁基苯、叔丁基苯、仲丁基苯)、丙苯(正丙苯、異丙苯)、2-甲基萘、多環(huán)芳烴類(芘、芴、苊、苊烯、苯并[g,h,i]苝、熒蒽、菲、蒽)、石油烴(C6-C9)、石油烴(C10-C40)、多氯聯(lián)苯(18項);

地下水初步采樣時間為2020年11月12日,共布設地下水監(jiān)測井6口,采集地下水樣品6組,檢測項目包括pH、濁度、重金屬6項(砷、鎘、鎳、鉛、總汞、六價鉻)、乙苯、苯乙烯、特征污染物揮發(fā)性石油烴(C6-C9)、可萃取性石油烴(C10-C40)、苯、甲苯、間,對-二甲苯、鄰二甲苯、1,2,4-三甲基苯、1,3,5-三甲基苯、仲丁基苯、叔丁基苯、正丁基苯、異丙苯、正丙苯、2-甲基萘、萘、多環(huán)芳烴類(苯并(a)蒽、苯并(k)熒蒽、?、二苯并(a,h)蒽、茚并(1,2,3-cd)芘、苊、芴、菲、蒽、熒蒽、芘、苯并(g,h,i)苝、苊稀、苯并(a)芘、苯并(b)熒蒽)、多氯聯(lián)苯(18項)。

根據樣品檢測分析結果:

(一)初步調查土壤背景點1S35、1S36、1S37共7個土壤樣品重金屬砷均超過篩選值,檢出均值為91.2mg/kg,其中最大超篩選值倍數為1.64倍。

初步調查采樣的地塊內土壤樣品中:1S1、1S3、1S4、1S6、1S7、1S8、1S9、1S10、1S11、1S12、1S13、1S14、1S15、1S16、1S17、1S18、1S20、1S21、1S26、1S27、1S28、1S29、2S2、2S4、2S6、2S7、2S8、2S11共28個點位合計77個土壤樣品中砷超過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》(GB36600-2018)第二類用地標準篩選值(60mg/kg)超篩選值倍數范圍為1.03~6.25倍,超篩選值樣品最大采樣深度為8.0米;

(二)地塊內地下水樣品中:6個地下水樣品檢測項目僅濁度出現超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III類水質篩選值,其他指標均未超過相應的篩選值。

(三)老油庫地塊1S15點位表層土壤中鎳和2S8表層土壤中石油烴(C10-C40)雖然沒有超過第二類用地篩選值限值,但超過第一類用地篩選值,需要對上述點位污染范圍內的土壤去向進行管控,禁止外運至第一用地區(qū)域內。

四、詳細采樣調查

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詳細采樣分為兩次加密采樣進行,詳調第一次加密共布設土壤監(jiān)測點位74個,采樣深度為5.0-18.0m,采集土壤樣品649組(不含平行樣品),檢測項目為砷、pH、干物質。實驗室分析結果表明:第一次加密采樣53個監(jiān)測點位290個土壤樣品中的砷超篩選值,超篩樣品數占采集總數比例為44.68%,超篩選值倍數范圍為1.0~52.33倍,超篩選值樣品最大采樣深度為18.0m;

第二次加密采樣共布設22個地塊內土壤點位和8個土壤背景點:土壤背景點采集表層土壤樣品,地塊內采樣深度為7.0~8.0m。本次共采集土壤樣品166組和8個土壤背景樣品(均不含平行樣品),檢測項目為砷、pH、干物質。實驗室分析結果表明:第二次加密采樣7個土壤點位中采集的38個土壤樣品砷超篩選值,超篩樣品數占總數比例為22.89%,超篩選值倍數范圍為1.07~7.43倍,超篩選值樣品最大采樣深度為8m;

本次采集的土壤背景樣品中有3個砷超過篩選值,超篩樣品占采集的土壤背景點樣品總數比例為37.5%,超篩選值倍數范圍為2.0~5.0倍。

五、調查結論

本次土壤污染環(huán)境詳細調查完成后,調查地塊需根據地塊未來規(guī)劃開展風險評估,關注污染物為土壤中的砷。根據國家和廣州市相關規(guī)定,本地塊需要開展進一步的風險評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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